【戏完年】严禁流浪小狗入内

*小严第一视角/戏年完年oe/全文七千

* 现背 想看评论

 

很久很久以前从长江国际到宿舍之间有一条小道,那边全是流浪小狗。以刘耀文为首的大男孩们总有泛滥成灾的同理心,三番五次偷渡狗狗至房间,顾名思义给狗狗们一个家,然后手足无措为清洁阿姨馈赠满地狗毛,然后低头面对阿姨的旋风扫帚,并且来一个托马斯全旋式认错。

 

丁程鑫向来是排除在编制之外的。首先感谢他乖。其次感谢他毛发过敏。其实如果有再来一次的机会,我百分百相信丁程鑫会成为流浪狗主义至上者。但那已经是后话了。

 

通常来说,刘耀文和宋亚轩搭上个张真源能顺利把所有事情搞的一团糟。但他们通常也不会在意结果,他们只关注过程。通常这个时候马嘉祺和丁程鑫会出来解决问题。但很遗憾至少丁程鑫作为一个毛发过敏体质在这件事上束手无策。他只能愣愣地站在一边,扒拉手指发呆。

 

所幸这件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几天,士大夫就贴了个冠冕堂皇的告示在宿舍门口。上面用黑色勾线笔正儿八经写着:严禁流浪小狗入内。

 

这件事情让刘耀文暗自郁闷了好几天,甚至打游戏都有些心不在焉。看着刘耀文垂着的脑袋,我总是幻想着,如果有一天一只不识好歹的受伤流浪小狗找上门来,不偏不倚正好赖在丁程鑫的腿边。丁程鑫又该怎么办?如果他无法收养它,他会和刘耀文一样难过吗?

 

这个问题萦绕在我的脑子里几乎成为死疙瘩。我为此不知道寻找过多少方法,多角度论证了多少次,都无法得到确切答案。毕竟你得明白的,必要条件探路得出来的结论并不代表最终答案。至于后来我到底怎么得出正确答案的,这件事情说来话长。

 

在我还没理清原委的时候,我和刘耀文就已经水火不容了。盛夏空调打到十八度汗都止不住,我和刘耀文仍然各站一边,楚河汉界,谁也不让谁,任凭汗水从额头漫过锁骨。吵架和冷战只会有无数次,明明我们俩都不是死揪着一点记仇的人,但我们次次都不服输,次次都能引发星际大战。

 

越是相像的人越是容易争锋相对,更何况我们俩的求胜欲本来就是根深蒂固的,真正能拉架的人此时又恰巧不在。马嘉祺只会掀起眼皮晾我们一眼觉得我们幼稚,张真源又只能以暴制暴当个老好人。无论发展方式如何,到最后只有一个结果:又是贺峻霖叹了口气拉丁程鑫出来收拾烂摊子。

 

丁程鑫解决小朋友的纷争得心应手,首先不问三七二十一说“耀文,你别仗着年纪小欺负翔哥”随即又跑过来安慰我,“耀文年纪小不懂事,你别放在心上。”于是即将爆发的二战迅速发展成了美苏冷战,反正全面核灾祸是控制住了,但谁又能保证丁程鑫这个第三世界能一直存在,会不会有第三次世界大战的爆发?

 

我自然表面上大度万分,内心不知道多委屈。我想或许一直追求想当个大人也没什么好处,如今眼瞧着我也是个小孩儿啊怎么就是没人疼我呢?

 

丁程鑫的话表面向着我,暗地里则是维护刘耀文。不知道刘耀文会不会和我有同感。我想大概是没有的。他和我吵架的理由完全不一样。我纯粹是妒忌心太在乎,他只是感觉灵敏嗅到了我对他的敌意,属于正当防卫。他根本不需要担心丁程鑫爱不爱他。这件事情在他十三岁的时候就已经尘埃落定。

 

而我需要。我如履薄冰。

 

一六年的时候我顺利搞砸了我和丁程鑫的关系。离开长江国际这四个大字的时候,我还没有和丁程鑫告别。那个时候我不懂离别,甚至没有过多悲伤,不知世界上还有后会无期。我始终觉得我们随时还能见面,就好像寄信才把信投进邮筒却好像坚信下一秒对方就能拆开信阅读。我盲目得如同无理由一样坚信我和丁程鑫一定会在更高处见。

 

但一九年的时候我又后悔。不是所有外向的人都善于处理破碎的人际关系。我一点也不擅长。沉默的自尊心在第一次重逢时就已经分崩离析。我猛然发现丁程鑫身边有可以共同分担责任的同龄人,有笨拙奉献爱意的弟弟,那里并没有一个位置属于我。

 

丁程鑫在笑,但他的笑意我有时竟然看不清。原来隔了十万八千里的人就在眼前,仍然留着他柔软的碎发,但却睁着眼睛说着残忍的话,“你多少岁来着。”

 

措手不及。我原来以为我做好了任何准备,哪怕丁程鑫冷脸,哪怕他表面仍旧能装作陌生人。但是丁程鑫只是问我几岁,我就完全说不出话来,好像一瞬间自己变成了阿多尼斯,闭上眼睛就有一千只蝴蝶的骸骨挂在我心脏的门墙上。

 

我在心底里说。没关系。

“我,我04年。今年15了。”

 

我突然就想起来夏日祭拉的那首《落叶归根》:而我却像落叶归根,坠在你心间。曾经我可以做靠在你身边锯木头的小孩,如今你却不能听完我拉一首小提琴了。我对自己说,this is life。

 

十七岁的时候丁程鑫喜欢写诗,儿童诗。星星月亮落叶水饺,像贴在农夫山泉上一笔一划都看的出来的三五岁大山里小孩写的那样无污染无公害。为此我也自己补学过很多诗歌赏析课,很是用心地钻研了一下文学,但是结果都不如人意。

 

我写不来诗,就像我没有想象中那么懂丁程鑫。尽管我为此收获了很多意象,很多韵脚,很难不说这些为我的Rap生涯提供了平台。但并没有为我和丁程鑫之间提供任何实质上的桥梁。

 

我没有当诗人的潜质。十几节课我只记住了老教授开场白的第一句话。诗歌的象征主义给了人们机会在字里行间搜罗爱意。可惜那时我嗤之以鼻,在教室最后一排闲着转笔。诗歌课程本身对我来说索然无味,我笔下每一个意象最终都指向同一个人。就像星星是黄色的,我贫乏的词汇只能想到丁程鑫。毫无疑问如果有一天没了爱,那我也不必再写诗。

 

出道战的那段时间里,舞台上的任何细微的失误都能击溃我的防线。我是再残忍不过的刽子手,把经年累月的伤疤带着血撕下来,让自己在舞台上场时所向披靡,战无不胜,坚不可摧。

 

每天我都写备忘录,写失败教训心得,一个人在练习室里写,写到外面从路灯亮起又熄灭。练习室里的空调冷气不够,我像漏斗一样不停往外漏汗。但我自顾自只知道埋头写字,或者盯着空气琢磨。想白天没做到位的动作,有的抢拍了,有的又没完全做到位。这时候我总是恨不得变成舞蹈机器,角度精确,无懈可击,全方位瞄准运镜。

 

但人怎么可能变成机器。然后我又想到丁程鑫。想到他这么多年舞台留下的伤,想到他旋转走位时空气压缩到极致的风,我突然猜测,丁程鑫会不会也这样想过呢?想过自己为什么要当爱豆?为什么要站上舞台?事实上没有腰伤私生和无休止的训练压根不会这么痛苦。

 

但是我在他身边却词不达意。训练结束我只能一个人回宿舍。路灯的光温暖却陌生,两个人的风吹在一个人的脸上,比夜色还大还凉。重庆多少年来回吹的风,全是吹着我和丁程鑫徘徊往前的风。未来的路好不好走,到底有没有路给我走,我都不知道。

 

蝉鸣,汽水,音响轰鸣声和汗水落地的滴答声混在一起,我咬着牙熬过日复一日、枯燥而无用的台蜕。我妄想和过去切断纠葛,不拖泥带水,不表情僵硬。但是终舞台丁程鑫唱天堂里的魔鬼,我完全奔溃。我在地狱里煎熬着看新王登基,心脏终究不是容器。

 

再染着鲜血的翅膀在我眼里也是透明的。我只能看见丁程鑫的骨头。尖锐又包容,再如何出生在污浊之中,他的每一块骨头仍然各有各的独立生命,活的不可能。严浩翔,十六岁的小男孩,心脏足够发烫,足够他在昏暗的后台寻找那双他爱了无数年春秋的眼睛,瞳孔,睫毛。他有一个不能说的谎,名字叫做丁程鑫。

 

宣布时代少年团出道的时候,丁程鑫也没有月考时滴滴答答溢出来的眼泪了。我们七个人的掌心贴在一起,但我总觉得有一团东西留在夏天了,找不回来了。丁程鑫察觉到我的失神,转过头来嘴唇开开合合留下一个。

 

一起努力吧。

 

不经大脑思考我的动作首先给出回应。我想我当时哑声说出口的应该是好的。好的好的好的。那是一种习惯,心里揣着一个丁程鑫,我在死亡和爱的尖刀上生活,只要一秒就抵得过日久天长。

 

从见到刘耀文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从今以后我会非常嫉妒刘耀文。他的年纪恰到好处,总让我幻想是不是我没有那缺失的几年就会活成他的模样。是永远朝阳的长青树,挺拔而不知险阻,拥抱的时候永远会燃烧爱意。

 

他们俩有太多我不知道的默契了。那让我内心发狂。比如说演唱会侯台的时候刘耀文和丁程鑫永远在玩着一些很幼稚的把戏。奇怪的是丁程鑫也乐意至极。也不知道是这个惯着那个,还是那个宠着这个。我生硬加入他们的小天地也没有一个人会来驱逐我。刘耀文不懂,丁程鑫不忍。我就这样固执地与他们构成一个三角形,永远稳固,永远无法舍弃。

 

这边我站在旁边看过去,才发现原来是刘耀文甚不熟练地在练习画画,还企图用四不像的毕加索画风让丁程鑫猜出他的心意。切傻子都看得出来他在画他哥,倒也不必画画还添上八百字修饰词。丁程鑫这边则画了一只小狼崽,眼睛亮晶晶,还有柔软的小肚皮和大尾巴。不得不说这的确就是丁程鑫眼中的刘耀文,八百倍厚的滤镜,镜头里自动虚焦成为一米六的刘耀文。

 

我于是压不下心里的酸涩,有些冲动地问丁程鑫,那丁哥,我是什么呀。丁程鑫笑眼弯弯地看着我思考了许久,握着笔杆,唰唰唰地画上一只俏皮小狗,但是想想又不对,然后又在旁边画了一只躲在盒子里的小狗。他眼睛笑起来弯成弧,自信又满足地说我们翔哥是可爱的小狗!

 

我压根没有丁程鑫那么易感多情的艺术细胞,看不出第一只是哪个品种的狗狗。不过俏皮小狗是软乎乎抖抖毛发很讨人爱的type,大概是从纸面上跃下来大家都想抱在怀里亲亲他鼻尖的款,能够在人心里打滚的小动物。

 

但盒子里那只却只能依靠想象力。盒子简单又小巧,上面还有三个气孔。我一下子想到丁程鑫以前催我去看的小王子里的小羊。小王子说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见的。这句话让我完全破防。有些东西叫做爱屋及乌,所以我总觉得那只小狗可怜又可爱,只是不知道会不会像《小王子》里的小羊一样用小脑袋蹭蹭我。

 

这个时候工作人员开始呼喊丁程鑫的名字。丁程鑫的节目到了。他来不及和我说完未说完的话,只好把纸张塞到我的手里匆匆离去。他散着的长发拢在白衣上,像是暖春的积雪化不完。我想如果问来年借一场新雪,能不能留住丁程鑫的一个回眸。

 

我看着自己的手心的小狗,莫名其妙觉得心里有点空,于是只能顺手亲了亲那只可怜又可爱的小狗,也算是间接亲到了丁程鑫。那一刻我突然神奇地可以和那只盒子里的小狗共鸣了。我想我们都无可奈何,透过小孔眼里心里都只能看见丁程鑫一个人。我们生来只能束手就擒,引颈就戮。

 

如果我是一只伤心流浪小狗,我从来不会觉得我本该牵着丁程鑫的手。但我却同时记得那只狐狸说过的话。你必须永远对自己所驯服的东西负责。我一直很想告诉丁程鑫,小狗是忠心的,流浪小狗更加珍惜爱。如果你选择驯养了它,你们就会彼此需要。可惜小狗和和爱永远隔着一个小纸箱,他们永远在错过。

 

重庆生活在亚热带地区,必须习惯随时随地遭遇暴雨。演唱会结束我们七个人集体聚会要出去下馆子。可惜天公不作美,我又没带伞,只好暗自窃喜挤在丁程鑫的伞下,享受依靠的感觉,收集这些我和丁程鑫酸涩但是甜蜜的碎片。然而刘耀文看不懂我和丁程鑫的结界,急冲冲挨过来仿佛和丁程鑫有说不完的小话。

 

他的伞和丁程鑫的伞黑白组成两个对圈,看起来倒是和谐的过分。其实没伞的挨着有伞的,钻到雨伞下躲雨,多少有些掩蔽作用。可是伞和伞并立,两把伞的边缘滔滔流下水来,反而比外面的雨来得更凶。我是挤在伞沿下的人,反而淋了场倾盆大雨,完全淹没在洪流之中。

 

不知道为什么那场雨分明只是淅淅沥沥的小雨,却把我整个人淋的失魂落魄。所有人都以为我是因为下馆子计划延迟而失落。其实不是。我看着车上反光镜里的自己,精神恍惚,一眨眼后会觉得镜子里的人是丁程鑫,他长了一双狐狸眼。

 

那是我精神状态最差的那个月,整个人闭合成一个闷葫芦。看起来健康快乐,实际上支离破碎。深夜我完全控制不了自己想出走,耳机里听金属重摇,想这一刻长出羽毛离开重庆的森林。我是一只候鸟,但找不到归家之途。丁程鑫始终没有醒,也永远不可能知道失眠以后的我在他的房门口徘徊来徘徊去像个变态。

 

有时候我会幻想着,幻想我长出扑棱棱的翅膀,把羽翼尽数啄落到丁程鑫的房间,然后他就会因为毛发过敏难捱地察觉过来,教训我一顿。我带着被丁程鑫教训一顿的愿望入睡,但是醒来又会落空。因为我既不是可以自由高飞的白鸟,也不舍得丁程鑫过敏。

 

丁程鑫高考完那天,我和刘耀文都暗松口气。天知道我们是怎么做到那么多天都完美遵守井水不犯河水的基本法的。我们攀比,比谁先一步收到丁程鑫的讯息,比谁偷偷邮寄过去的向日葵更大更漂亮。结果花卉尽数被退回,丁程鑫告诉我们,他去青青草原拍趟戏,回来我和刘耀文都逃不过挨一顿骂,公平公正公开。

 

实际上丁程鑫开门回来的时候,刘耀文正在舞着小刀练习削苹果。他不知道发什么疯一定要给丁程鑫削一个最甜的苹果,祝他高考顺利。而我则奚落他说马克思主义接班人不信这套封建迷信,更何况这苹果削的一点都不漂亮,坑坑洼洼,看起来苦大仇深。一点也不好吃。

 

刘耀文于是每次都瞪我,十五岁小男孩瞪人也怪凶狠的。只是十五岁的确会把话当真,有几分委屈地说,这是他试吃了十几个苹果后挑的最甜的那个!丁哥不可能不喜欢的!

 

我一半暗笑十五岁当真傻的可爱,另一半又嫉妒地发狂。因为我知道丁程鑫会吃的。不管是煎焦的蛋,寡淡的面条,还是眼前这个坑坑洼洼的苹果。更何况是人家挑了十几个种类最甜的那款。有句话怎么说,不怕花多少钱只怕用了多少心。那刘耀文这个小孩一颗心掏出去也不会怕手软。

 

恰巧这时候丁程鑫进门说,小屁孩们我回来啦。我起先震撼于丁程鑫这人怎么能过了多久都不变。皮肤仍然在灯光下亮到发白,头发看起来也还是柔软蓬松又好摸。然后我再感叹我的演技是真的强,有多久没见他,心脏能跳到这个频率还能好端端站着,保持理性和克制。

 

刘耀文十五岁的世界大概还不曾想过丁程鑫会骗他这个时候回来。他看着丁程鑫出了神,锋利的刀面卷果皮的手也不收控制,几乎在看到丁程鑫的下一秒,小刀一偏,整个果实脱手而出。他下一秒就冲过去问他考的怎么样试卷难不难啊还是不问了丁哥肯定考的很好我们出去吃饭吧最近有一家新开的店很好吃,吵吵嚷嚷在他身边,像一个爆炸的炸弹。

 

丁程鑫在那边好脾气地一个个回答他。然后狠命掐了一下刘耀文的脸蛋,感叹一句哇现在连我们幺儿也是男高中生了吗,好帅好帅。他大大的眼睛里都是打转的刘耀文。

 

我在心底里瘪了一下嘴,站在旁边像一个局外人。于是我只好戳了戳落地成盒的苹果,从桌子上拿起个新苹果帮刘耀文继续削。我看着那边闹成一团的两个三岁小孩,想着毕竟丁程鑫还是要吃的。最甜的苹果。

 

但是当刘耀文问丁程鑫“丁哥有没有想我”,我的刀也一顿,在我听见丁程鑫回答想的那一刻,我突然感觉风像刀一样捅进身体,削了一半的苹果也在空气中划出一条优美的抛物线,摔在地上四分五裂。

 

那声音太刺耳,倒是打断了房间里面的温存。沉默半晌,我听见丁程鑫的叹气声,他说,我想你们每一个人。然后默默跑出来收拾了已经没有形状的苹果。我当时好抱歉。心里又打翻了一阵暴雨,刘耀文和丁程鑫的伞又重合在一起,把我整个人淹没。


我想,丁程鑫你其实不必这样的。不必那样温柔。温柔是假的爱,是很恐怖的爱,我会害怕,我会当真。

 

刘耀文问出的时机也很不对,丁程鑫就在离厨房三步远的地方收拾残骸,电热水壶上咕咕冒泡的声音也不足以盖过谈话的声音。刘耀文突然问我,翔哥你是不是喜欢丁儿。那时我用拖把拖着已经很干净的地板,毕竟总有幻觉让我觉得那片苹果汁水四溅的地板上像是汩汩冒着鲜血的黑洞。

 

刘耀文真的很烦。问问题也真的很认真。活像是我答应了下一秒就能和我出去干架的样子。我没空搭理他。于是反噎住他,你不也喜欢你哥。我看着他耳朵粉粉的,只能说现在的小朋友脸皮真薄,然后弯腰继续拖地。当然,我还有一半的心思都放在他身后的丁程鑫身上,奈何地没有拖干净,人也没得到任何回应。

 

其实那天没说出口的爱也是我很后悔的事。

但我终究不是刘耀文,即使期待能够做没有顾忌的第一顺位,也没有大大方方把阿程哥这种亲昵宣之于口的勇气,更不可能像刘耀文一样在别人成人礼的时候唱告白气球。我只能借口搪塞,在喧闹中把爱分割成短短的几个字,然后握着话题泄露爱意。

 

我一生中干过好多好多那样后悔的事。我别扭,反复,又小心翼翼。但让我再来一回我还是会那样做。唯一值得遗憾的就是没了丁程鑫对我的偏爱,它让我孑然一身,惨无天日。

 

毫无疑问我和丁程鑫不会成为爱人,那只是我们关系里的七分之一,走出来我能拥有七分之六。我更愿意站在他旁边,做一个走九十九步的人。最后一步他走不走都没有关系,反正不管怎么样我们都站在一起。

 

就像后来刘耀文和丁程鑫在一起了,问我之前是不是介意他和丁哥关系太好。我想他明白的太晚了,那个时候我都已经释然了。


我根本已经不介意那不能分享的七分之一,每个人都有属于别人的角落,如果拥有这七分之六是我和丁程鑫唯一共存的方式,我愿意。如果有一种爱叫做不打扰,我也愿意。

 

当我回望看不见这只曾经在我的心尖煽动翅膀引起夏季风暴的时候,我也不会自己难过。因为我知道我和丁程鑫永远共享着彼此的七分之六。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的爱都要去回报,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成为爱人。但没关系,我们可以成为队友,成为兄弟,成为亲人,成为永远可以托付后背的人。爱有千千万万种,大不了我们不做爱人。

 

其实内心深处我从未对所爱有所求。人要活得没心没肺才自由自在。我做不到,然而我也不失望。我的灵魂向来金刚怒目,桀骜不驯,玩世不恭,并且只放一个丁程鑫。

 

我毫无理由地相信我下辈子会变成一只伤心流浪小狗,但是我不会不识好歹找上门来。这样我再世为人时,丁程鑫再也不会过敏,我也不会再爱上他。

 

其实很多事情很早就有答案。在很多年前的长江国际,我第一次认识丁程鑫前,我亲眼看见他被一只不知好歹的流浪小狗纠缠。人潮汹涌,他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把手轻轻放在了它的头上,即使会引起过敏反应。

 

但他笑意盈盈,甘愿受罚。这时候我总好像听见我的天国在唱歌,轻吟浅唱。我仿佛能看到丁程鑫跑过去撕掉那张严禁流浪小狗入内的大字报,他冲着我笑,他说浩翔呀,你永远是我的流浪小狗,记得回家。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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