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完戏年】旺角长夜

仍然是补档 黑道杀手 

很疯很乱 全员烂人 1w+


00


古有借刀杀人,今有借刀抢人,借枪爱人。


01无鞘


旺角长夜难明。地下通道如冷金属构成的世界,时间是冷的,钱是冷的,枪也是冷的,只有血是热的。而爱恨情仇燃烧,慢慢熔化你的脊柱。


这条路从头走到尾,要花一支烟的时间,刚好够刘耀文和丁程鑫一次深吻,差不多还能留出时间杀一个人。用一支烟来计时,用一个吻来计时。烟是刀,吻是命。这便是全部了。


刘耀文的烟向来只攥在自己手里。他没有高堂亲朋,也没有人祝福庇护,只有丁程鑫收留他,让他喋血街头也不至于沦为孤魂野鬼。


凡事牵扯生死情爱就复杂,幸好在刘耀文的世界里这四个字都归到一码去。他和丁程鑫之间本来就用命拴在一起,那是全世界最重的锁,逃无可逃。指环只困住无名指,同心结只系住心,而生死锁是把命途都拧到一起,手脚都被绑住,从此刀锋上起舞,步调不会再有差错。


丁程鑫从死人身上掏出两把手枪和十发子弹,常见的M1911A1和0.45英寸子弹,无聊至极。他随意扔到黑暗角落里,又将手伸向沾满血液的口袋,那儿塞着一包烟,煊赫门。丁程鑫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嗤笑一声,但还是开了盒叼起一支就着刘耀文的的烟头点了吸。


毕竟烟是好烟,没必要和烟过不去。


吸烟的时候丁程鑫总会发散思维。看着一旁个子已经比他高许多的刘耀文,明明整个人满身压迫感偏偏在他面前温顺的如同家养犬,他就想起来刚收留刘耀文时,他还只是个半大孩子,懵懵懂懂,说话带重庆口音,脑袋特别圆,挨训的时候像淋湿的小狗。


如果他早点认识刘耀文或许命运的轨道就会完全相反。但是,糟糕的是,那个时候的丁程鑫芯子已经坏了。他嗜血残忍,他永远旁观,冷漠温柔。刘耀文身上所有的伤疤都经过他手,他剜去弹片,把刘耀文磨成最锋利又听话的刀,他的血性连通刘耀文交错的神经传导,接通的一瞬间灼痛感会轰击大脑,鲜血涌出的瞬间就开始运作。


但尽管如此,刘耀文甘之如饴,他的命是自己上交的。他无数次看着伤疤上新皮长出,无数次和丁程鑫接吻。他是一把极利的刀,刀无鞘,却甘愿在他手心收敛锋芒,拢成月光。


这十年里丁程鑫做过太多噩梦。梦里悲剧总重演,他的命中命中,所爱的人皆远去。其实最简洁证明自己的所有物的最直接途径就是剥夺其生命。譬如种子永远拥有无数的可能性,可能会发芽生长开花结果,也可能成为坏种,在鲜血和枪林弹雨的浇灌下闷声不响的烂在了土里,就算是长大抽芽拔高,枝条延伸的方向和位置都是失控的。


不过,丁程鑫很会使刀。最精心的修剪应当用爱,那么植物自然会合乎心意的展示出脆弱的缺口。那么骨子里倔强也会变成顺从,爱是最佳束缚,永远不会脱离的设定。


当然,如果有一天当你知道你养的植物完全养歪了,当你费劲心思也无法掌控的时候,他自然会掐断嫩芽。将一切扼杀在未知,那就不会失望了。


想到这里,丁程鑫的眼睛微微眯起。

“还有个任务,我需要你帮我完成。”

“也只有你可以完成。”



02狭路


子弹射穿了那个男人的脑袋,从左至右贯穿了太阳穴,连半滴血都没有溅在lil wen的身上。


刘耀文握着匕首的手顿时收紧,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人总是抢他生意,而且每次手法都干净利落,都是一枪毙命。他的准头太好,上一次他见过的唯一一次那么准的准头还是他被绑架后丁程鑫勉为其难开的枪。


丁程鑫枪法很准但讨厌使枪,因此也强制要求他不许用枪。他对这些不感兴趣,更何况他本身就和丁程鑫一样更渴求近距离的搏杀。


他抬起头,顺着子弹射过来的方向看过去,百米开外的阳台上有一个人影,指尖轻点额头,挑衅地向他比了一个致敬的手势。哪怕再利的刀在此时也会燃起怒火,任何一个杀手都经不起这样的挑衅。


lil wen动作极快,眼神中激起冷光,极速的奔跑让他浑身的肌肉都紧绷起来,二十秒后他看到了那个狙击手,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马丁靴包裹着修长的小腿。这样奇异的组合在他身上却没有任何的违和感,剪裁得体的西装完全勾勒出了他的身形,光是站在那里也散发着强者的气势。


见到lil wen,那人拉了拉自己黑色的口罩,指尖一按压低了头上的毛线帽。比起面前擅长近身搏斗的lil wen,他的骨架显然小,身材纤瘦,身高也比他略矮了半个头。当然,浑身上下散发的气势却丝毫不比他逊色。


四目交接间,两人眼中均闪过一丝难以察觉的兴奋。

那是对强者,对知己灵魂深处的颤栗。


刘耀文丢开自己手上的匕首,站在他对面的狙击手卸下自己后背上的狙击枪,一脚踢到旁边。这是他们的规矩,单挑也绝对不能下杀手。


狙击枪撞在墙壁上发出一声轻响的同时,他就已经闪过几个黑影朝刘耀文扑了上来,动作迅猛如同豹子,笔直的长腿直踢刘耀文的面门,而那边的刘耀文似乎已经料到了他的举动,一手抓住他的脚踝,猛地按在了墙壁上。


狙击手横空一字马却也丝毫不怵,另一只脚同时借力抬膝踢向腰部,他下脚极狠,又专挑人身体最脆弱的地方,刘耀文抬手格挡,让他的脚尖堪堪擦过自己的肩膀。


狙击手向后退了一步,伸手掸了掸肩膀上的灰尘,他一身黑色的西装熨烫服帖齐整,占了优势的他回敬了一个挑衅的手势,对着刘耀文了勾手指。

“再来过。”他说道。


lil wen擅长使冷兵器是全行皆知的,只需要一刀就可以割穿目标的咽喉,保证他到死都不能不发一丝的声音。但行内没人知道,其实刘耀文最擅长的不是冷兵器,而是近身格斗。


刘耀文轻轻呼出一口气,然后露出一个笑容。他已经很久没有尝试过这种肾上腺素飙升的刺激感了。杀人对他来说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他远比匕首更冷更加锋利,近身搏斗才更能让他从中得到快乐。


刘耀文解了白衬衫的第一颗扣子,抬脚朝狙击手的下巴踢去,那人当即抬手去格挡,不曾想刘耀文这一脚不过是虚晃一招,见他格挡之际一手擒住他的肩膀,将他的手臂反剪到了身后。


那人嘶了一声,肩膀处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痛感,不过他不是会束手就擒的性格,竟然就着这样的姿势抬脚狠狠压制在狙击手的肩膀上。他这一脚又狠又重,连他自己都听到了一声沉闷的咚声,刘耀文却毫无反应,原本擒着他的肩膀的手顺势又一次抓住了他的脚踝。

“身手不错,可惜还是差了一点。”


狙击手眼眸一暗,一瞬又恢复如常,“话别说的太早。我还有,一只脚。”

刘耀文微微一愣,那人当即蹬起另一条腿,不顾自己被反剪着的手臂,双腿锁住了刘耀文的脖子。


深灰色的鸭舌帽因为他几乎倒挂的姿势掉落在地上,束在脑后的银色马尾一下散落下来,狙击手冷冷看了刘耀文一眼。


刘耀文俊眉微挑,说道:“我扭断你的手,你扭断我的脖子,我们可以看看是你的脚快还是我的手快。”


那人嗤了一声。“你可以试试。”

刘耀文倒是笑了,“那你放开脚。”

“嗯?难道不应该是你先放手?”

“一二三,同时放。”

“这么信任我吗?”


刘耀文不耐烦地磨了磨牙齿,“牙尖嘴利。”

他干脆利落地放开他,随后那位年轻的狙击手就松开双腿从刘耀文的身上跃了下来。


狙击手捡起自己的西装拍了拍,“那我走了,后会有期。”

刘耀文却上前几步,挡着他的路不让走。

“怎么?”狙击手背起枪盒,疑惑地嗯了一声,“难道你还想和我比刀?可惜我快十年没使刀了,而且你还不够格。”


这回是刘耀文用嘲弄的眼光看向他,“比刀?”他打量着严浩翔,“你怕一刀也受不住。”他解开衬衫第二颗扣子,只是询问,“我只是想问,我们结过仇吗?为什么要抢我单子?”


狙击手捡起他的鸭舌帽,拍掉上面的灰迹,笑着说道:“这么警惕?”说完,一抬手,把鸭舌帽扣在了刘耀文的脑袋上,“那下回,我陪你玩玩刀,lil wen。”


刘耀文也不恼,沉吟了一声,“你是在向我下战书吗?”

“这不合规矩。”刘耀文突然俯身盯着他,“除非时间我定。”


穿着马丁靴的男人步伐比一般人还要轻上三分,光听脚步声都知道他是个练家子,他远去的速度很快,刘耀文只能听见声音穿过晚风传来,“好啊弟弟,随时奉陪。”


刘耀文眼下明白,对方的身手应该还在自己之上,今天似乎也没有用尽全力,更像是在和他调情。虽然他被自己伤了胳膊,但看起来还是狙击手更胜一筹,毕竟他的肩膀真的很痛。


刘耀文从来不知道杀手界还有这样一号的人物,看见远去的背影忍不住开口问,“名字?”

“Oliver。”


刘耀文若有所思地盯着暗巷的出口,整个杀手界也没有一个叫做Oliver的狙击手,像这样枪法犀利可以一枪贯穿太阳穴的杀手,不可能在这个圈子里没有名号。更何况他的长相应该十分出众,光是那口罩外露出的半张脸都显露出英挺的轮廓,还有他与生俱来的气场都证明了他不可能是一个无名小卒。


刘耀文按了下鸭舌帽,皱着眉,舌尖轻轻顶着上颚,在唇间回味了一遍这个名字。

Oliver……

是个值得挑战的对手,他想着,撩起额前的头发又重新把鸭舌帽戴了回去。


03平衡


车里的人闭着眼睛沉默地敲击着键盘,直到听到副驾驶座传来开门的声音他才睁开眼睛看了过去。坐进车子里的男人已经摘了半张银制的面具,朦胧不清的月光下更显出他脸上线条利落,骨相分明。


“Oliver,你迟了半个小时。”

“路上遇到了一点小麻烦。”


车里的人打量身旁的严浩翔一眼,“你这样的表情实在不像是遇到了麻烦的样子。”

严浩翔笑了笑,“我遇到了一只小老虎。”


“所以你又从耀文小朋友那里抢了他的生意。”

“意外而已。”


“第一次是意外,一月三次也是意外?我平常不管你,但你明白……”

严浩翔转过头,同样看着他,“任务高于一切。马嘉祺,我明白。”


马嘉祺没说话,半眯着眼睛看着车窗外,对面阳台上站着的小孩,仿佛和这个世界的光怪陆离都格格不入。他显然面色不善,大跨步离开被截胡的案发地点。马嘉祺忍不住也笑了一声,lil wen,的确是个很有意思的小朋友。应该说,不愧是他带大的吗?


“看来你成功引起了lil wen的注意。”

“是他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直到上了车,严浩翔才摘下他脸上的口罩,狙击镜里比刀锋更冷的青年实际上看起来只有二十出头,长相清秀又不失锐利。“说吧,这么着急联系我,这次又有什么地狱任务。”


“很好。”听着马嘉祺的语气像是笑了一下,接着,“唰”地一声——一张相片划破空气迎面飞来,严浩翔抬手夹住。“丁程鑫,这是你的下一个目标任务。”


严浩翔还是笑着,眼里却没有一点情绪波动,仿佛一台运作精良的机器,没有感情。他公式化地调笑说,“这次的照片怎么看起来不像仇人,倒看起来像你的旧情人。”


“嗯。”马嘉祺的回答简洁明了。“是旧情人,也是仇人。”


严浩翔猛然抬头看向马嘉祺,发现自己更加不能理解他了。他还记得他刚认识马嘉祺的第一眼就是这种感觉,危险却也安全,但你永远别想看清。香港多少有些迷信,姆妈告诉严浩翔,接吻人会衰,阴天认识的人不能深交。见到马嘉祺的那天,碰巧是阴天。一阴,肯定有雨。但他还是在那个走投无路的日子里,欣欣然和马嘉祺接了个吻,然后顺理成章成为最佳上下级,明明他本来是想自立门户的,不是吗?


想到这里,严浩翔又若无旁人和马嘉祺接了个吻。他一向如此,随意愿而活。


“别把枪掉了。”马嘉祺揉了揉严浩翔被刘耀文伤了的肩膀,然后把枪重新帮他放好,“如果你的手拿不稳,我相信你不会想要知道结果。”他的语气低沉而温柔,却带着威胁。他转了转目光,最后落在严浩翔放他最郑重的蝴蝶刀的地方。“记得一视同仁。”


“好吧,我会的。”严浩翔耸了耸肩。

待两人唇分,严浩翔果断跳下车,消失在旺角永无尽头的夜里了。


马嘉祺看着严浩翔走出车门,才用微不可闻的气声说道:“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

只是不知道这句话到底是和谁说的。


04预谋


刘耀文可以从脚步声里轻易地分辨出走过来的人是谁,他已经在这里等了许久了,就是为了今晚的猎物。在动手之前,他跟了这个男人几天,每次加班他都会选择这条没有路灯的近路,从这里到他住的地方只需要六分钟三十九秒。


那个男人一脚踩进了他的猎杀范围,手起刀落不需要五秒钟他就可以解决这个常年坐在办公室里手无缚鸡之力的男人。事情就如同他预料的那样,就在那个男人的脚步落下的时候,他就已经钳制住了他的喉咙,随即抽出了固定在大腿处的匕首。


刀尖已经抵在了男人的咽喉上,下一瞬就会刺穿他的脖子。

就只是一瞬。

局势立刻反转。

亮堂堂的枪口对准了他的脑门。


“小朋友,没有人教过你别自寻死路吗?”

那人稍微歪了歪头,促狭的目光扫视了他一下,“还是说,他根本没有告诉你选择暗杀我到底是什么难度?”


刘耀文在他说话之间就想出手,不出预料被钳制得更加彻底。

他自言自语说,“小朋友,你说,他究竟在想什么?”思考了一会无果,那人转头笑眯眯地看向刘耀文,“你知道吗?如果他真的想杀我就会亲自来。”


刘耀文眼风更加凌冽。的确,这个人说的一点也没错。丁程鑫酷爱手刃敌人,他看准的猎物不允许任何人染指,即使是帮助。这个人很了解丁程鑫,或者说,丁程鑫和他肯定是旧识。不过刘耀文不管那么多旧识新识的,他只管丁程鑫下命令,他执行。


“你就不怕被他骗吗?他可会骗人了。”那人轻松地慢条斯理地说着,手却不闲着,那领带给刘耀文绑了个复杂的死结。然后他抽出刘耀文的匕首,一点一点地用划开衬衫的布料,刀尖使若隐若现小麦色的线条流畅而又充满爆发力的身体,慢慢暴露在微凉的空气中。


“别乱动,我可不想让你受伤。”

那人皱了皱眉头,然后勾了勾嘴唇,“毕竟,他不会来救你。”


刘耀文不动弹了。他知道自己对上这个人本来就没有赢的机会。或者说,即使丁程鑫在这,也只能跟他打个平手。他只是定定地看向他。

“没关系,我不怕被骗。”


“你说什么?”

“我不怕骗。”


“真是太有趣了。”那人显然被他说的话逗笑了。“你叫耀文吧。放轻松,我可不会动手,不然阿程要来找我麻烦的。”

“......你到底是谁?”


“嘘——”男人手掌落在他眼睫处,声音却清亮地蛊惑在巷口。

“我不说第二遍。”

“我不杀你,睡一觉吧。我们以后见面的机会还很多。”


刘耀文晃了晃头,意识逐渐发散,这才发现那人给他注射了一支麻醉剂。这到底是什么品种的疯子才会上下班还带着安眠枪?随着身体不受控制往后倒去,刘耀文却感觉自己被一只手轻飘飘地拦住了。


等他完全清醒,旺角的天已经亮了。


05习惯


严浩翔坐在车上抽烟。他正坐着的这辆被马嘉祺保养得很好,车里有股淡淡的香味,像是某种木质调的香水留下的快要完全散去的尾调。那点似有似无的味道里还留了一丁点儿香橙味。


真是个无情又滥情的人。严浩翔想。他喷出一口烟雾,尼古丁灼烧着肺和气管。香水味被烟味驱散,车子的主人显然是个念旧的人,磁带槽里塞着旧专辑,也不知道是自己爱听还是旧情人爱听。


和马嘉祺相反,严浩翔不是个念旧的人。他总是向前看,也很少回头。连他爸死在他面前他也不会回头,他猜这世上也没什么能让他回头的了。这世界上本就没有大事,除了生死也就是世界末日。世界末日讲到底也是生死。可是如果真的要死,那生死也不是多大的事。


所以这世上没什么重要的事。没什么事值得严浩翔去执着,就更别提念旧了。走或者留,他永远只希望自己都做得干脆,他一辈子是个杀手,就算丢掉了很多无关紧要的准则,他还是得保留一点:当断则断。


但是严浩翔接了任务,任务要求不念旧的严浩翔在一辆保养得当车龄接近20年的车里听着旧唱片抽着烟等一个老朋友,并且要他的命。但是不念旧的严浩翔,为什么,突然不是很想见到那个回忆里的人。


万家灯火已然寂静,丁程鑫走在回家的路上,耳边却划过一阵阵共振的风,风向无时无刻不在变化,招数熟悉却也带着他无法琢磨的变化。


他眼神一凛,反应极快。可来人动作比他更快,一抬手就接住了他掷去的小刀,却没有下一步动作。只是居高临下,看着丁程鑫,吹了声口哨说。


“好久不见。”


眼前的人穿了一身黑西装,肩宽腿长,利落地停在黑夜的天台,在丁程鑫的目光里他乖觉地举起双手,扔掉小刀,甚至把枪甩在地上,来证明自己的无害。


但丁程鑫眼神还是落在他背后的那把刀上,透露出满满的戒备。那种感觉让严浩翔很不舒服,尤其是那把刀还是丁程鑫送他的。


因为丁程鑫偏爱刀扎进肉里的声音,刀抽出来有血,静脉血发黑,动脉血鲜红。抹了脖子的人死不瞑目,失血而死的人到最后浑身抽搐。用刀子可以有一万种残忍的死法,他等着下地狱之后每一种都在他身上应验一遍。丁程鑫喜欢在执行任务的时候给自己限制变态的限时,他永远偏爱在一次又一次死神闪过的瞬间从地狱里爬回人间,这样才能让他肾上腺素飙升,感受到自己还活着。而丁程鑫永远会对自己占有物打上烙印,无论是曾经还是现在。而这,这也适用于严浩翔。


但同样的,也是丁程鑫和他说的,刀不能离身。除非你死。


还记得当时他问,那面对你呢?丁程鑫也只是惊讶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平静地说。同样。

没有了刀你也就等于没有了价值,我不会需要没有价值的人。


他教会的严浩翔,严浩翔也在今天彻彻底底还给他。

刀落地很钝很钝的闷响,听得人头皮发麻。


“丁程鑫,你是不是还在恨我?”严浩翔把烟头摁灭在垃圾桶盖子上,把重心从左脚换到右脚。丁程鑫回过头看他。年轻人比他小六七岁,从前丁程鑫就一直当他亲弟弟。后来他偷偷跑了,换了主顾,另立门户,一把猎刀玩得比谁都溜。


见丁程鑫不回答,这人于是继续自说自话,“也挺好的,恨比爱长久。”


就在这人说话的时候,丁程鑫已经开始动手,他随身带着瑞士军刀,刀锋尖锐无比,森森地泛着亮光。他将右手腕轻轻一转,刀就刷的一声划了个大半圆,闪电般向着空气削了过去!


严浩翔反应过来身子微侧,刀就一偏落在了远处。“你放水了,丁程鑫。”

丁程鑫解了手腕上扣的银链子,懒得和他废话,对着他来了个无比恶毒的冷笑:“我看你才是过得太悠闲了。居然傻到丢枪弃甲。”丁程鑫毫不客气旋身而上,一瞬间严浩翔就被扼住了咽喉。


“没打算下死手还来做什么。”

丁程鑫的声音比旺角夜里的风更轻,严浩翔喉结微不可闻地动了动,看着银色链条在夜色里轮转着微光。他知道只要他有什么动作,丁程鑫可以一下子结果他的性命。


“就想和你聊聊。”严浩翔露出一个无害的笑容。

几乎是眨眼间的,丁程鑫鞋尖踢起小刀抬手接住,破风直杀严浩翔的脖颈,他却似乎早有防备,手肘硬生生凭借巧劲格挡住丁程鑫的手腕,但他没有更多的动作,甚至没有退后,仿佛真的是和多年未见的老友谈天。


“你找别人,我没那种闲情逸致。”

听到这话,严浩翔却委屈起来,“丁程鑫,你不记得我了吗?”

“怎么?”丁程鑫冷冷瞥了他一眼,“我应该认识你吗?”


说着话的时候,港地的夜风吹起丁程鑫薄薄的开衫,露出白玉般的锁骨。那边曾经替严浩翔挨过一刀,现在却只剩好淡好淡一个疤痕。不仔细看完全看不出来。


严浩翔突然恍神,没来由地想起从前。

那时候港地暑天,没有空调,两个人搭伙过日子,好不容易干成一票生意买了个电扇,噪音不小,但确实凉快。风把丁程鑫的衣服吹起来,露出小段白白亮亮的锁骨,严浩翔就伸手从那里窜进去摸,用指腹蹭那挨的一枪枪口。光是抚摸就迸发出无限的柔情和爱意。


那时候丁程鑫和严浩翔过的是最苦的日子,长期被人追杀握枪的手上都磨破了茧。但是严浩翔一旦去蹭他,他仍然笑,狐狸眼里面闪着光,笑得像阳光下初生的小动物,笑容洋溢得要了严浩翔的命。他鬼使神差张嘴去咬那人锁骨的伤口,留下一个好浅的牙印。


但他现在看过去只会后悔,后悔那个牙印为什么没有咬得更狠一点,更深一点,好让他永远成为烙印,在丁程鑫的胸口。


丁程鑫不和他多废话,连一个眼神也不愿意分给他,消失在旺角的夜里,犹如目睹一只蝴蝶的消失。那一刻严浩翔的腹腔里似乎有成千上百朵花,他想干呕,想倾泻,久久不能停息。他突然明白一些爱,他对丁程鑫的,但是丁程鑫现在不要了的。


丁程鑫大概从来不会知道。

不会知道当蝴蝶离他太近时,花会被撕碎解体,成为从属于蝴蝶的灰烬。


06驯养


丁程鑫怎么也没想到十几年的老仇人会在此刻找到他。尤其那笔仇还是自己和马嘉祺一起结下的。难道他现在应该告诉对面,他俩早已经完全闹掰了,见面完全是仇人?那么恐怕对面只会乐得接受看他俩鹬蚌相争,渔人得利。


“你的品味似乎没有怎么改变。”马嘉祺朝他微微露出个笑,没有虎牙的笑容却依然看起来很真诚。只有丁程鑫知道,这人恶劣的彻底,偏偏又要表现得完美无缺。


丁程鑫看着自己简单的卫衣和运动裤,戴着黑框眼镜,确实看起来像是个还没毕业的大学生。但是这又和马嘉祺有什么关系?他反唇相讥,“你不也差不多。”


马嘉祺穿着二十年如一日的黑色西装,戴着禁欲系似乎必备的金丝眼镜,像极了刚刚做完几百亿的大项目。而这里大多都是花臂的古惑仔,就算是这种天气,他们都把袖子卷的老高,露出一大截的手臂。他们两个的装扮都和这里格格不入,像是凤凰误闯了鸡笼。


而马嘉祺不紧不慢地回答,“那是因为我是个很念旧情的人。”


丁程鑫别过头,捏了捏自己疲惫的眼睛,忍住了脱口的国骂。


马嘉祺一向是以捉弄丁程鑫为乐的,但也不想把人惹毛了。于是他见好就收,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一手勾住他的肩膀,“跟我走。”


丁程鑫身高不如他,被半拖半拽,看起来就像是倚在他的肩膀上。丁程鑫狠狠捏紧了拳头,在看不见的地方捶在了马嘉祺的腰上,低声质问他,“你到底想做什么。”


“别说话,配合我就好。”

“滚”


“说了别说话,乖,听话,嗯?”


丁程鑫咬了咬腮,看着对面花臂打量的眼神,忍着了拔刀的杀意。

马嘉祺得寸进尺,一手按住他的耳朵,把他的脑袋压在了自己的肩膀上,“自然一点,别这么不情愿。”


丁程鑫正想拔出刀和马嘉祺干脆来一架,马嘉祺先是发现了什么冷了眼神,不知道从哪变出来一把枪,朝远处埋伏的狙击手开了三枪,枪枪命中。


“说话算话,放我们走。”


躲在暗处的人拍掌走出来,“十几年没见,枪法依旧啊。”

“只是不知道哪里听来的风声,说我们大名鼎鼎的黑白双煞分道扬镳了?”


马嘉祺握枪的手紧了几分,但神色未变,他慢条斯理地理了理袖口,“道听途说。”

但下一秒,他听见怀里的人开口说话。


他控制不住地想,丁程鑫,你一定得说点我满意的啊。

然后他听见那人说。

“确实分了。”


“没人告诉你吗,我现在是上面那个。”

丁程鑫拔过马嘉祺手上的枪,懒得和他废话,熟悉的枪落到他手上,他没什么犹豫就一枪崩了他,意外的残留还有当年的手感。


“我是讨厌用枪,但不代表我不会用。”

丁程鑫嫌弃地把那把枪又甩回马嘉祺手里,然后瞥了眼马嘉祺,“五分钟结束。”


听到熟悉的话落下,马嘉祺露出个真心实意的微笑。“三分钟。”


枪声配合着刀侵入肉的钝声在周围响起。马嘉祺不经意就回想起他们的十几岁。他们十五岁摸枪,在刀枪火海里摸爬滚打。他们太小,每一次搏杀都几乎是拿命换半口透气,沉默的倾埋令他窒息。


没有人天生适合做杀手,但马嘉祺和丁程鑫用不到一年就在杀手榜里飙到了第一第二。


后来丁程鑫说战斗的时候不能两个人都只会远战不会近攻,于是他转头就去学了刀。原因是马嘉祺爱干净,不喜欢被溅开来的血。可是明明那个时候丁程鑫也有洁癖。


马嘉祺如愿以偿在丁程鑫生日的十八岁做到了百发百中——公园里激光枪打气球,十五块钱三十发。丁程鑫会笑眼弯弯抱着全中的奖品——他说那是一只毛绒玩具狗——回他们的家里,因为带去杀手俱乐部会被嘲笑。


十四五岁时马嘉祺把他的家世门第全抛在脑后,得到了一个丁程鑫,后来他去把一切捡回来,却和丁程鑫渐行渐远。他这一生都在来来回回的落下和捡起中行走。


人全部都被歼灭了。马嘉祺没回头,反而走向停下攻击的丁程鑫,直到不可以再近,两个人之间近到呼吸相交时,马嘉祺抬手想轻轻抚过丁程鑫出汗的碎发,想看清沉默着的丁程鑫心里的真实想法,但不出意外地被挡住,收获丁程鑫的皱眉和抗拒。他明白,现在的丁程鑫对他是完全封闭的。马嘉祺自嘲地收回手,却勾起一个浅浅的笑和丁程鑫对视。


丁程鑫此刻却突然释然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他想,即使曾经爱过。


他记得他们第一次杀人的时候,回家锁门时他突兀地被人从身后抱住,就在旺角无尽长夜里。马嘉祺那天穿的黑风衣,他就用那个把他死死圈在怀里。


“刚刚扣扳机的时候你在想什么?是不是突然觉得自己好残忍好脏?不许胡思乱想,丁程鑫。我们杀掉的所有人,没有一个比我们干净。”


“可是嘉祺,我经常会想,我们是什么呢?我们好像除了杀人什么也不会干,我们是两个怪物。”

“是。我们是怪物,但是没关系。你是,我也是。至少我们遇见了彼此。”


他说话间带风,话却把丁程鑫发着抖的寒意都驱散了。

他说,没关系,有我,有我就不冷了。不会冷的。

丁程鑫永远记得马嘉祺那天亲他,太温柔,但那温柔包着火,又热又烫。

可惜没等他回忆完,马嘉祺便垂下了眼喊出了他从未想过的名字。“刘耀文。”


“刘耀文”这个名字在他的口中咀嚼了几遍,然后他划过原本应该突出的虎牙,挑了挑眉,“你看着他的时候,在想谁?”话语中的暧昧试探,仿佛情人间的低语,在揭示一些成年人的阴暗内心,“阿程,难道你不想重塑一个“我”吗?”


事实上,丁程鑫是马嘉祺见过的全世界最不好的一支玫瑰,扎根于他人的血泪,从枝干到叶片都长满了锋利的尖刺,就连惑人的花香也带着剧毒,甚至生长环境也和普通的玫瑰相反,一点都无法忍受封闭安全的玻璃温室。


他很清楚,或许在一开始,在这朵扎人的玫瑰濒临枯萎的时候,就应该将其折断,就能将这段记忆永远保留在过去,这样他便可以独享那与日俱增的孤独与痛楚。这很危险,如果说他有多么爱他的玫瑰,那么他就有多么想杀死他。


现在也不迟。


但是听着对方现在在自己怀里规律的呼吸,鼻息勾动马嘉祺柔软的发丝,略微发痒。他完全下不了手的。他就是亲手浇灌那朵玫瑰的人。年少的时候他无所谓,愿意把抉择叫给命运,但他又无法割舍。他和丁程鑫在彼此身上留下的印记太深了,一刀一刀,一枪一枪,恨带着爱,爱连着恨。


将近十年重新见到玫瑰的心情让马嘉祺身上所有糟糕的情绪都如同泡泡般消散了。他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平静。“阿程。”马嘉祺轻轻吻过他独一无二的玫瑰,“你究竟想要什么呢?”


他一直在抗拒自己内心的答案。

但或许,那才是对的,被驯养的其实一直是他吧。


“如果你需要我,那就驯养我吧。”

“哪怕旺角长夜无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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